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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修] 度清平 【39】

预警

*设定与前置剧情沿用旧文《Ashes of Time》,更像是AOT的IF线故事
*微病叶设定
*伞哥重生
*不按原著走
*目标宠叶,私设漫天,OOC存在

*前文请戳 tag  # [伞修]度清平 # 或走 苏小漓全职同人作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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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的上午是湿冷的,天空透着苍白,叶修在圣诞节活动后请了一天假,扎扎实实睡了个饱,之后被苏沐秋裹上大衣塞上早餐,拎出了门。

 

在旧居看见叶秋的时候,叶修才恍然大悟。

 

“臭小子过分了啊,我是你亲哥还是苏沐秋是你亲哥?”

 

“你是,所以才要告诉他。”

 

夹在俩人之间的苏沐秋耸了耸肩。

 

叶秋递给叶修一本笔记本,叶修打开,和身边的苏沐秋一起一页一页快速地翻看着。

 

第一赛季常规赛第十七轮

客场,301。

太帅了。

他太帅了。

他是神么。

不他不是,神是什么,蝼蚁而已。

 

这是……

 

叶修与苏沐秋互相对望一眼,满心疑虑。

 

——Stalker?

 

“日记的主人叫做薛楼,如你们所见,是我哥的Stalker。”

 

叶秋一边示意他们可以继续翻看下去,一边讲。

 

“他本来就是荣耀玩家,荣耀职业联盟第一赛季的时候还刚上高中,因为学业原因,常规赛第十七场,是他看的第一场比赛。”

 

叶修点点头,一边往下翻看,一边等着叶秋继续说。

 

日记的时间并不连续,但是所有表示时间的格式,都是“第X赛季 常规赛/季后赛 第X场”,而不是常用的XX年XX月XX日,乍一看,有些像是职业选手的战术笔记,但是不一样的是,每一场比赛的记录,这个叫做薛楼的年轻人,写下来的都是满满对一叶之秋的迷恋。

 

“第四赛季,他不满足于在电视上或者网络上看比赛直播,开始跟随粉丝团随队观战。”叶秋停下来喝了一口茶。

 

“可是,按照时间,他应该还在读书?”叶修问。随队观战的粉丝大都是已经成家立业,经济与时间相对自由。

 

“是的,第四赛季,他大一。”叶秋面对他哥哥明显的疑问,继续回答:“旷课,借钱。”

 

叶修点点头,继续往下翻。

 

日记里仍然是一叶之秋每一场比赛的表现的记录,夹杂着大量的感叹号,和无意义的重复词语。

 

直到第四赛季常规赛第26轮,日记里不再是之前一般的内容,而只有一个问句。

 

那个深夜从战队下榻的酒店,与苏沐秋一起溜出来的人是谁?

 

以及,满满两页纸无规律交替出现的问号与感叹号。

 

还有整整三页纸,密密麻麻的“一叶之秋”和“叶秋”:从刚开始的力透纸背,逐渐笔画变得虚浮,变得飘摇,变得无比潦草,最后,几近看不清了……

 

“他,那时候就开始跟踪了?”苏沐秋问。

 

因为叶修的原因,嘉世战队的下榻酒店一向是不对粉丝团公布的,甚至有时候会有行政后勤部门定了一家,但打完比赛临时换一家的操作,而且,嘉世战队习惯了比赛结束一段时间后,整队换下队服再离开场馆。

 

——除了刻意守在比赛场馆外,一个普通随队粉丝,怎么可能会知道嘉世下榻酒店的位置?

 

叶秋点了点头。

 

“不仅仅随队和蹲守跟踪。他还在嘉世的公务用车上,放了追踪器。”叶秋叹了口气。

 

“他一个学生哪儿来的这玩意儿?”叶修关上了日记,那满纸对他荒唐的、狂热的、偏执的迷恋,看得他后背发冷。

 

“黑市上买的。”叶秋也知道这样的日记,由当事人来看会是怎样的如蛆在骨如芒在背,便伸手从叶修的手里抽回来,放在了桌上,“他不光买了这些,他还买了专业的摄影器材,配长焦镜头,超远距离的长焦镜头。”

 

叶修点头。长焦镜头的焦距长、视角小,适合拍摄远处的对象,而且由于它的景深范围比标准镜头要小,因此可以更加有效地虚化背景、突出对焦主体——简而言之,适合偷拍。

 

也难怪,叶修看到的照片,都有一种奇异的压迫感——除了拍摄者本身的窥探让人不适之外,长焦镜头会明显地压缩空间纵深和夸大后景。

 

无论是追踪设备,还是超远距离的长焦镜头,都所耗不菲。

 

而这位薛楼,仅仅才是一个大学新生。

 

借他钱的这个民间借贷组织……看来不是什么正经货色……

 

苏沐秋突然有些紧张,这可能是一个有组织的黑社会高利贷团伙,若是这些资料到了他们手里……

 

“放心,这些资料,薛楼到死,都没有交出去。”叶秋看懂了苏沐秋一瞬间的变色。

 

“他死了?什么时候的事?”叶修敏锐地听出了问题所在。

 

“一年多了,按你们习惯的时间表述方式,是第七赛季初死的,自杀。所以那些照片,截止到第六赛季后的夏天,就再没有了。”

 

难怪,一个疯狂迷恋他的人,怎么会要逼他退役?这就说得通了,那个拿着这些资料要逼他退役的人,不是这个薛楼。

 

那又是谁呢?

 

“你可以看看这个。”叶秋递过来第二本日记本。

 

很显然,这一本要更新、保存得也要更好,不过同样的,可能因为有些日子没打开过,里面的纸张和墨水散发出淡淡的霉味,里面夹着一枚书签——黄铜弹壳拆开打平了做的,看样子是叶秋的。

 

那是这本日记最后一篇,也可以说是一封遗书。

 

薛楼一直在被追债。被监禁,被毒打,最终还是被放出来,因为他们不要他的命,他们要钱。

 

他卖了所有的专业设备,但是能够偿还的只是九牛一毛。

 

他什么工作都尝试过,甚至去黑市卖血,捐精,只差卖肾了。

 

他也知道,他手里这些“叶秋”的照片,如果他想,卖给八卦报纸也好,卖给陶轩也好,卖给叶修本人也好,都能得到巨额的回报,他甚至有动过这样的念头,但是最终掐灭了。

 

他从发现叶修与苏沐秋的恋人关系的时候,就试图停止这种恶意的追踪和窥探,但是他停不下来,他知道自己病了,病得很严重,但是他控制不了:他一边狂热地恋慕着“一叶之秋”和“叶秋”,一边嫉妒着能够与“叶秋”肌肤相亲的这个副队长,一边通过窥探他们的生活来满足自己诡异的欲望,一边为自己这种病态的窥探亵渎了自己心目中的“神灵”而自责——他开始自残。

 

他就像有了双重人格一样,一边在混沌中享受着窥探的快感,一边在清醒后不断地以自残惩罚自己以求“内心的救赎”。

 

直到他发现自己,开始动了想要拿这些自己丑陋的、恶毒的、令人无法忍受的窥探的产物去要挟他心目中最伟大和光明的存在,甚至想要将这些照片公之于众的想法的时候,他选择了死亡——以绝此念头。

 

“我懂他,我了解他,没有什么比他的职业生涯更重要。我宁愿毁了自己,也不能毁了他。”

 

“因为我爱他……哪怕我的爱恶毒,卑微,令人嫌恶。”

 

这是这封遗书中最后一句话——字迹坚定且平和。

 

叶修有些不知道怎样形容看到这句话的感受。

 

他仿佛能够看见那个偏执的年轻人是怎样坐在微明的天色下写下这样的句子,然后从容赴死。

 

一时不知道是该恨,还是该怜了。

 

“薛楼死之前,将电脑里所有的文件清空了,这本日记藏得好,没有被发现,当地警方调查的时候,也只给出了,不堪高利贷逼迫而自杀的结论。”叶秋说。

 

“薛楼死后,他母亲因为打击太大,精神有些不太正常,某一次在街上发起疯来,被车子撞成了重伤。薛楼的遗物由他的弟弟薛宇领回去了,包括他的笔记本电脑。因为是死者遗物,所以薛宇并没有再打开使用。但是今年夏季,薛宇无意间在家里旧宅阁楼的砖缝里发现了他哥哥所有的日记,便打开了这台快一年没打开过的电脑,用一些技术手段,恢复了近七成的数据——这个薛宇,学计算机的。”

 

后面的事情,就很清楚了——薛宇知道自己的哥哥是为了一个保护电竞选手的职业生涯而选择了自杀,并且间接地导致了母亲重伤不醒,他要报复。

 

——他很聪明。他名校在读、前途无量,母亲还在医院里躺着,他不能出事,所以搞个人命或者大金额的勒索诈骗?一旦被查出来,无论是以命相偿还是囿于牢狱,他都划不来。

 

只有逼他退役——他能解心头恨,万一被查出端倪,也能打着法律的擦边球以求最大限度的自保。

 

只不过他大概不知道,他能玩得转陶轩,却玩不转叶秋。

 

“感觉这弟弟,逻辑有点不太正常啊……凭什么把他哥哥的死算我头上啊?”叶修把事件思来想去,想不通。死了那个逻辑也不正常,不过死都死了……

 

“一家子精神病人,要什么逻辑……”叶秋翻了个白眼。他的关注点在于,这件事没有别的同谋,原始资料彻底销毁,不存在再次泄露的可能性。

 

但是调查的过程中,还是知道了一些事儿,薛楼的薛宇的母亲有双相障碍病史,年轻的时候发作频繁,吓跑了丈夫,一个人带着俩孩子长大,也挺不容易的。但是很多精神疾患都有遗传倾向,薛楼很明显有问题,但是人已经去了,没什么凭证,薛宇这里,精神科医生的诊断书就在叶秋手里拿着呢。

 

没办法,跟他们讲逻辑是讲不清的,精神科的医生告诉叶秋,正常人我们可以讲逻辑讲对错,讲道德讲法律,但是是精神病人的脑回路都是错着搭的,没有什么内在的行为逻辑可言,这位薛宇还算好,至少还知道趋利避害呢。

 

“你不是滥用特权把人关精神病院去了吧?!”叶修正色——薛宇该收到应有的惩罚,但是他们叶家,不能出这种恃强凌弱的人。

 

“我有那么纨绔么?”叶秋气哼哼:“薛宇病情不重,精神科医生介入后病情控制得还可以,我配合公安局把那个高利贷团伙端了,再拿这个吓唬吓唬他,老实了。”

 

叶秋从兜里掏了一本证件在叶修面前晃了晃,叶修凭着极佳的动态视力,看到了五个大字:国/家/安/全/局。

 

“我去你这真的假的?”叶修想去抢,奈何战斗力太差,未果。

 

——这要万一是真的,自家老爹得多伤心!心疼大儿子,把大儿子保护太好,大儿子不堪重负离家出走了;心疼小儿子,不让进特种基地,结果小儿子不甘寂寞去国/安了!

 

“你傻么,肯定是假的啊!”叶秋翻了个白眼,把证件揣回兜里去了。

 

兄弟两个互相埋汰了一阵儿,苏沐秋却一直没插话。

 

他看着叶修,百般滋味不知是痛是悔。

 

他被逼退役,无论内情如何,终究,是有他的原因。

 

百般努力,原来,该发生的事情,最终都无法避免。

 

也好,若这是我重回人间、与他相守的代价,那也好。

 

只不过,这代价,我来付就好,请不要让他再受一点苦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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